dongbiwu
http://data.library.sh.cn/entity/person/mw7krcjmn4rj2mwb an entity of type: Person
A000250
全国政协
全国人大常委会
政务院
政务院政法委员会
最高人民法院
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
中华人民共和国
中央财经委员会
先驱
联合国宪章
汉口民国日报
董必武选集·诗选
董必武
董必武
董必武
董必武
dongbiwu
璧五
璧伍
早年加入同盟会,参加辛亥革命.1920年在湖北建立共产主义小组,次年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.会后返鄂,负责建立和发展党组织,任武汉地委书记,省委委员.后在中央革命根据地,历任中央党校校长,中央工农民主政府执行委员,最高法院院长等职.长征抵达陕北后,任中央党校校长,代理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.之后,历任长江局委员,湖北省委书记,华北局书记处书记,华北人民政府主席等职.新中国成立后,历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,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,代理主席,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,十大政治局常委等职.著有《董必武选集·诗选》.
湖北黄安(今红安)人。原名贤琮,学名用威(一作15岁后改名。1926年在武汉创办《汉口民国日报》,曾用此名担任经理。又常见于各家有关辛亥革命著作中),字洁畬,号璧五(后因人们多写成“必武”,遂习用),笔名碧梧(见1923《先驱》)。室名乐益堂(有匾额和藏书印章)。早年加入同盟会,参加辛亥革命。1920年在湖北建立共产主义小组,次年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。会后返鄂,负责建立和发展党组织,任武汉地委书记、省委委员。后在中央革命根据地,历任中央党校校长、中央工农民主政府执行委员、最高法院院长等职。长征抵达陕北后,任中央党校校长,代理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。之后,历任长江局委员、湖北省委书记、华北局书记处书记、华北人民政府主席等职。1945年出席联合国成立大会,并在《联合国宪章》上签字。新中国成立后,历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、代理主席、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。中共六届六中全会委员、七届至九届政治局委员、十大政治局常委。在北京病逝。有《董必武选集·诗选》。解放后我国第一套人民币(1948年12月1日发行,1955年3月1日回收,共12种面值,62种版别)的“中国人民银行”六字为董所书。夫人贺莲芝。(来源:《中国近现代人物名号大辞典》)
又名用威。湖北黄安人。1911年加入同盟会,同年参加武昌起义。1914年赴日本留学,并在日本加入中华革命党。1915年回国后,曾参加反袁斗争和护法斗争。1919年五四运动后开始接受马克思主义。1920年参与组织武汉共产主义小组和社会主义青年团武汉支部。1921年7月出席中共一大,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。同年8月任中共武汉地方委员会书记。1924年第一次国共合作建立后,负责筹建湖北国民党的组织。1926年出席国民党二大,当选为国民党中央候补执行委员。1927年初任国民党湖北省政府常委兼农工厅长。大革命失败后转入地下。同年12月赴苏联,入莫斯科中山大学特别班学习。1932年归国后进入江西中央革命根据地,曾任中共中央党校校长,中共中央党务委员会书记,中华苏维埃执行委员,最高法院院长,工农检察委员会代理主席等职。1934年10月参加红一方面军长征。抗日战争开始后,曾任陕甘宁边区政府代主席,中共中央长江局委员、南方局委员、统战委员会主任,中共代表团成员等,长期在国民党统治区从事统战工作,多次参与国共两党的谈判。1945年4月,代表中国解放区赴美国出席了旧金山联合国制宪大会。归国后作为中共代表出席了政协会议,参与国共和谈。1947年初和谈彻底破裂后率中共代表团飞返延安。1948年任中共中央华北局书记处书记,华北人民政府主席、财经委员会主任。新中国成立后,历任政务院副总理,最高人民法院院长,全国政协副主席,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、代主席,全国人大副委员长,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、常委等职。1975年4月2日逝世于北京。(来源:《中国近现代名人辞典》)
湖北黄安(今红安)人。名贤琮,又名用威,号璧伍。1911年加入中国同盟会。同年参加辛亥革命。五四时期开始接受马克思主义。1920年秋与陈潭秋等在武汉建立共产主义小组。1921年7月到上海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。后回武汉建立和发展湖北省的党组织,先后任中共武汉区委委员、武汉地委书记、湖北省委委员。1924年后,领导筹建国民党湖北省党部,曾任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候补委员、湖北省党部常委。1928年赴莫斯科学习。1932年回国后,在江西中央革命根据地任中共中央党校校长、中央党务委员会书记、中央工农民主政府执行委员、最高法院院长、工农检察委员会副主任。1934年随中央红军长征。到陕北后,任陕甘宁边区政府代理主席。抗日战争爆发后,长期参加同国民党的谈判,曾任中共中央南方局副书记、重庆工委书记、中央财经部长、华北局书记、华北人民政府主席。1945年曾代表中国解放区参加联合国制宪会议。建国后,历任中央财经委员会主任、政务院副总理、政务院政法委员会主任、最高人民法院院长、全国政协副主席、中共中央监委书记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和代理主席、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。七届一中全会、八届一中全会、九届一中全会上均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,十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常委。1975年4月2日在北京病逝。主要著作编为《董必武选集》。(来源:《中国近现代人名大辞典》)
中共创始人和国家领导人之一,历任中央财经委员会主任,政务院副总理,政务院政法委员会主任,最高人民法院院长,全国政协副主席,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书记,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、代主席,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。原名董贤琮,又名董用威、名用危,字洁畲,号壁伍。湖北黄安(今湖北红安)人。(来源:“国图规范档:000011233”)
董必武(1886-1975),原名贤琮,又名用威,字洁,号璧伍,湖北黄安(今红安)人。1911年加入中国同盟会,参加了辛亥革命,1914年留学日本,加入孙中山创建的中华革命党。1920年在武汉建立共产主义小组,1921年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。会后曾任中共武汉区执行委员会委员、湖北区执行委员会委员、湖北省委委员等职。第一次国共合作期间,领导筹建了国民党湖北省党部,先后任执行委员、常委,并任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候补执行委员、湖北省政府常委兼农工厅厅长。1928年赴莫斯科,先后在中山大学、列宁学院学习。1932年回国,在中央革命根据地历任红军大学上级干部队政委,中央工农检查委员会委员、代理主任,中共中央党校教务长、副校长,中央党务委员会书记,工农代表大会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,临时最高法庭主席,最高法院院长等职。1934年参加长征,到达陕北后,任中央党校校长,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代主席。抗日战争时期,是国共谈判的中共代表团成员之一。曾任中共中央长江局委员、民运部部长,南方局委员、统战委员会主任等职。1943年周恩来去延安后,负责领导南方局工作。1945年以中国共产党代表的身份参加中国代表团,出席在美国旧金山召开的联合国宪章制宪会议。1946年以中共代表的身份参加在重庆举行的政治协商会议,此时并任中国解放区救济委员会主任。1947年任中共中央工作委员会常委、华北财经办事处主任。1948年任华北中央局书记、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主任、华北人民政府主席、中共中央政治经济部部长兼华北财经委员会主任。在1949年9月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,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、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。建国后历任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,政务院副总理,政法委员会主任,最高人民法院院长,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,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书记,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、代主席,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。曾当选中共第六届至第十届中央委员、第七至第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、第十届中央政治局常委。1975年4月2日在北京逝世。(来源:《嘉兴市图书馆》)
嘉兴市图书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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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86
洁畲
洁畬
19754.2
男